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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结婚具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 上海离婚律师网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发表日期: 2012/7/6 14:54:28 阅读次数: 2764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上海离婚律师:假结婚具有法律效力吗?

 

    上海婚姻律师指出,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应当具有自愿、真实、共同建立夫妻关系的意思,禁止将结婚作为获得某些不法利益的手段。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时常会发生一方或双方为了达到某种特定的目的,将结婚作为一种手段,而骗取结婚的行为,即虚假结婚。虚假结婚是无效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撤销虚假结婚的男女双方的结婚登记并收回结婚证。

    上海婚姻家庭律师指出,《婚姻法》第5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婚姻登记条例》第6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非双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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