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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来源: 上海离婚律师网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发表日期: 2012/7/5 22:42:27 阅读次数: 2757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上海离婚律师: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上海婚姻律师指出,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的。事实婚姻与法律婚姻相对,它是不符合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而以夫妻关系相对待的两性结合。上海婚姻家庭律师提示,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之规定,我国目前是有条件的承认事实婚姻,即在19942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2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所谓“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是指男女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非重婚、无禁止结婚的疾病、无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双方具有自愿结婚的意思。上海浦东离婚律师提示也就是说,只有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发生在199421日之前,事实婚姻才受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如果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发生在199421日之后,我国婚姻法不认定其为事实婚姻关系,而是认定为同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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