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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请求损害赔偿应注意4大问题
来源: 上海离婚律师网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发表日期: 2012/6/3 19:51:36 阅读次数: 2787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上海婚姻律师指出,当前的婚姻家庭生活中,无过错方往往遭受重大精神痛苦,因此离婚时提出损害赔偿,是对自己权益的有效保障。

 

    上海离婚律师提示,在离婚案件中请求损害赔偿时应注意的问题:

 

       (1)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

 

       (2)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

 

       (3)必须在提出离婚请求时一并提出,即:离婚才能提起赔偿,赔偿必须在离婚的前提下提出,只提赔偿不提离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必须是针对合法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不能向第三方提出损害赔偿。

 

    上海婚姻家庭律师指出,如果提出离婚的是过错方,而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单独提起损害赔偿;如果在一审没有提出,在二审时还可以提出,人民法院依法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起诉,提出损害赔偿。

 

 

 

 

 

——此文由上海离婚律师(http://www.lihun-lawyer.org/)精心收集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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