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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来源: 上海离婚律师网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发表日期: 2012/6/2 21:13:06 阅读次数: 2570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网友咨询:在什么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上海婚姻律师解答: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上海离婚律师指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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