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婚姻律师 法律咨询 律师简介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 分 类 导 航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遗产继承遗产继承 → 分家单没有母亲的签名是否有效?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分家单没有母亲的签名是否有效?
来源: 上海离婚律师网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发表日期: 2012/6/1 16:25:31 阅读次数: 2709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网友咨询:

 

    我父母有3个子女。2005年,父亲写了一份分家单,单子上写明父母的两套房产,我和哥哥每人分得一套。因为家中大小事务都是父亲做主,所以分家单上只有父亲一人的签名。姐姐对于这样的分家结果很不满,但碍于父亲的权威,只好默认。今年,父母相继去世,姐姐提出要重新分割两套房产,说房子是父母的共同财产,分家单上没有母亲的签名,不具备法律效力。请问,她的说法是否属实?

 

   上海离婚律师回复:

 

    父母主持的分家行为可以分为两种。

 

    一种是父母将主要的家庭共有财产在子女之间进行分割。在这种分家行为中,由于分割的是家庭财产,子女对其享有权益,所以父母的意志固然重要,但是子女的意志也会直接影响分家是否成立。参与分家的子女必须全部签字认同,分家单在法律上才具备效力。

 

    另一种是父母把他们的共同财产在子女之间进行分配。这种分家行为是父母对其共同财产的处分,实际上属于赠与行为,所以无须征得子女同意。即使某一个子女不签字,也不影响分家行为的成立。很显然,你的情况属于第二种。

 

    分家行为的成立与生效,一般是通过分家单来证明。按照中国的传统习俗,父亲常作为一家之长在分家单上签字。这种分家单是否有效,主要看母亲是否知晓并同意。如果母亲知道、同意或者已经实际参与,那么分家单是有效的,只不过在法律形式上有缺陷;如果母亲不知道、不同意,或者有相应的证据证明母亲对于其财产有其他的分配方案,那么分家单的效力就大打折扣。当然,分家单并非完全无效,涉及父亲部分的份额还是具备法律效力。

 

    上海浦东离婚律师指出,根据你的情况,你们于2005年分家,这5年来你母亲没有提出过异议,也实际参与到分家行为中,可以视同她对此次分家知道、同意。如果你姐姐拿不出更多的证据证明母亲对此不同意,那么这份只有你父亲签名的分家单具备法律效力,你姐姐的请求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此文由上海离婚律师(http://www.lihun-lawyer.org/)精心收集和整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及原始链接(http://www.lihun-lawyer.org/showcourse.asp?id=2156),上海婚姻律师上海婚姻家庭律师上海浦东离婚律师上海离婚家庭律师感谢您的配合!

上海离婚律师_马海峰律师
● 电话号码:182 2121 5288
● 传真号码:021-5887 9636
● 电子邮箱:mhflawyer@yeah.net   QQ:694915036

●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13A

(责任编辑:Michael)

 

温馨提示:

当您的婚姻遇到危机时、或在情感世界里欲罢不能或徘徊迷茫时、当您需要法律维权时!请拨打婚姻法专家热线:18221215288婚姻法专家倾心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帮助!

 

上一篇:父亲先于祖父死亡,我能继承祖父的遗产吗?
下一篇:丈夫放弃他应继承的遗产,妻子该如何维权?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连云港婚姻律师 连云港婚姻家庭律师 连云港离婚律师
Copyright© 2012-2013 连云港离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43号、南光大厦5层505室
连云港手机:15251212211 电话:0518-85836535 邮箱:mhflawyer@yeah.net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