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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外婚姻涉外婚姻 → 夫妻双方均在国外,但尚未定居,离婚诉讼如何选择管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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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均在国外,但尚未定居,离婚诉讼如何选择管辖地?
来源: 上海离婚律师网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发表日期: 2012/5/13 19:39:28 阅读次数: 3076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网友咨询:夫妻双方均在国外,但尚未定居,离婚诉讼如何选择管辖地?

    上海离婚律师解答:

    如双方在国外没有大额的财产,只是解除婚姻关系,为便利双方,可在国外起诉。

    如双方在国内有大量财产,建议在中国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可回国参加诉讼,或通过中国驻当地的使领馆办理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手续,在国内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

    如双方对离婚或子女抚养问题有争议,原告可考虑在哪国起诉更加有利于保护自己,选择管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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