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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遗产继承 → 被继承人的债务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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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的债务应如何处理?
来源: 上海离婚律师网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发表日期: 2012/5/13 17:57:28 阅读次数: 3263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网友咨询:被继承人的债务应如何处理?
    上海离婚律师解答:
 
    一、被继承人债务范围:
 
    主要指被继承人生前个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完全用于个人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被继承人的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而承担的补偿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
    6.其它属于被继承人个人的债务,如合伙债务中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债务,被继承人承担的保证债务等。
 
    上海婚姻律师提醒:如果被继承人为了家庭的生产或生活的需要而欠下的债务,属于家庭共同债务,应当用家庭共有财产来偿还。比如购置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等所欠的贷款等。
 
    二、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限定继承,就是继承人清偿的债务以所继承的遗产为限,超出的部分不负清偿的义务,但可以自愿清偿。
保留必留份额,就是不管任何情况下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适当的财产份额。
   上海婚姻家庭律师提示:清偿债务优先于执行遗嘱,只有在清偿债务后还有剩余遗产时才能执行遗嘱。
 
 

——此文由上海离婚律师(http://www.lihun-lawyer.org/)精心收集和整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及原始链接(http://www.lihun-lawyer.org/showcourse.asp?id=2114),上海婚姻律师上海婚姻家庭律师感谢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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