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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
来源: 上海离婚律师网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发表日期: 2012/5/13 13:24:42 阅读次数: 3537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网友咨询: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

 

  上海离婚律师解答: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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