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
上海婚姻律师指出,我国《婚姻法》第20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上海婚姻家庭律师认为,这是夫妻人身 关系平等在物质和生活上的体现。目的在于加强夫妻双方物质生活上相互帮助、相互供养的责任。特别是一方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在双方分居、一方没有经济收入的情况下,使生活困难的一 方获得帮助和照顾。上海婚姻家庭律师指出,夫妻间的相互扶养,是义务也是权利。夫妻都有抚养对方的义务,同时也都有要求对方抚养的权利。上海浦东离婚律师指出,一方不履行抚养义 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通过调解或诉讼程序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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