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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律师解答: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或婚后财产公证?
来源: 上海离婚律师网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发表日期: 2012/5/31 15:43:10 阅读次数: 2880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上海离婚律师: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或婚后财产公证?

 

    网友咨询: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或婚后财产公证?

 

    上海离婚律师解答:

 

     上海浦东离婚律师指出,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首先需准备好以下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需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准备好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一般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

 

    上海婚姻家庭律师提示,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最后,上海离婚家庭律师提醒,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便履行完毕,当事人于规定期限日凭收费单据领取公证书即可。

 

 

 

 

——此文由上海离婚律师(http://www.lihun-lawyer.org/)精心收集和整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及原始链接(http://www.lihun-lawyer.org/showart.asp?id=1990),上海离婚律师上海浦东离婚律师上海离婚家庭律师上海婚姻律师上海婚姻家庭律师感谢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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