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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债务债权债务 → 上海离婚律师解答:离婚时,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由谁负责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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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律师解答:离婚时,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由谁负责偿还?
来源: 上海离婚律师网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发表日期: 2012/5/15 15:46:16 阅读次数: 3168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上海离婚律师:离婚时,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由谁负责偿还?

    网友咨询:离婚时,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由谁负责偿还?

    上海婚姻律师解答: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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